局况介绍

   彭州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7日,是彭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1998年1月1日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问 题的通知》(国发【1997】34号)实行由省地方税务局和同级地方政府双重领导,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。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各项地方 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;研究制定地方税收的组织实施办法;负责全市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、分配和考核,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;负责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城市建设维护税、房产税、资源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等税种的征收和管理,同时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,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、工会经费、文化建设事业费和价格调节基金;帮助指导纳税人改善经营管理,提高经济效益,培植壮大地方税源;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宣传及税务咨询。现有在职人员162人,离退休人员55人。内设5科2室(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综合税政科、服务征管科、收入核算和财务科、人事科、监察室)、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、1个稽查局、10个税务所(彭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至第十税务所)。
   
   彭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地址:天彭镇团结街129号,办税服务厅地址:彭州市政务中心2楼D区地税窗口。电话:028-83871269,传真:028-83871279